檢送修訂之「新北市115學年度初任教師基地共學增能研習」場次表

主旨:貴校參與本局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各分團辦理之 115 學年度團務增能或研習等活動,請依相關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1.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設置運作要點辦理。
  2. 各分團辦理團務運作計畫暨教師專業增能研習活動,如「全市領域召集人研習」、「領域教師分區研究社群」等,本局同意各校依各分團函文逕核予輔導團團員公假排代出席,另參與研習教師及工作人員則依相關計畫規定辦理。
  3. 各分團辦理之「分區輔導」、「到校輔導」,請依相關公文另案辦理。
  4. 請各分團檢送團務計畫(含行事曆)並於辦理各項教師專業成長研習活動時,務必函文副知本局。
  5. 請各分團依本市教師實際出席情形核發研習時數,研習編號即本文文號,活動簽到冊及成果資料留各輔導小組備查。另關於教師研習時數登錄事宜,請依本市「教師進修研習系統」作業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