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2025城鎮韌性(防空)演習」協助宣導事項,請依說明辦理

一、依行政院114年2月26日院授防動字第1140054476號函頒「2025城鎮韌性(防空)演習訓令」辦理。

二、旨案演習北部地區訂於本(7)月17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至下午2時實施警報發放、疏散避難、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

三、演習期間須配合管制措施說明如下: (一)行駛中車輛:立即靠邊停車,人下車進入室內避難。 (二)戶外行人:立即進入室內避難。 (三)室內民眾: 1、緊閉門窗(簾),遠離窗戶。 2、避免人員外出。 (四)各機關及公寓大廈防空避難設施管理單位(管理委員會、警衛保全或住戶): 1、開啟地下室車道之鐵捲門及柵欄,開放民眾進入避難。 2、緊閉門窗(簾)。 3、管制人員外出。

四、為使民眾充分瞭解演習相關內容,本分局於官方網站\訊息公告\最新消息\2025城鎮韌性(防空)演習宣導文宣內,備有各類宣導海報供各單位視需求,自行下載運用,其中宣導海報種類區分為: (一)針對一般民眾演習宣導海報1式。 (二)多國(日文、印尼文、英文、泰文、菲律賓文、越南文、韓文)語言海報共7式。 (三)演習漫畫示意圖6式。

五、宣導規定說明如下: (一)期程:即日起至演習當(17)日下午2時止。 (二)宣導方式: 1、網路宣導:運用官方網站及臉書、Instagram、LINE等官方社群媒體帳號,或透過LED電子看板、網路公告方式協助宣導(運用電子文宣者,演習後無須撤下)。 2、實體公告欄宣導:運用各機關公告欄,張貼實體海報實施宣導(演習結束應即撤下)。 3、LED看板(電子跑馬燈)及廣播系統宣導:協助配合公告(播放)宣導標語:「2025城鎮韌性(防空)演習北部地區,將於本月17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至2時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若拒絕配合管制,並經執勤人員勸導仍不遵從者,依據民防法第25條規定,處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六、有關演習當日警報音符說明如下: (一)下午1時30分發放「緊急警報(1長音2短音,長音15秒,音5秒,每次間隔5秒,連續3次,總共115秒)」。 (二)下午2時發放「解除警報(1長音90秒)」。 (三)有關警報音符部分,可至內政部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網站「首頁\警報須知\警報音符辨識方式及下載」內下載運用。

七、為彌補警報音符涵蓋率不足問題,檢附警報音符電子檔,請建置有廣播系統單位,於上述時段協助同步發放警報音符,俾提升演習實際效能。

八、演習期間拒絕配合「防空避難設施開放民眾進入」及「車停,人就近疏散」等管制及演練,勸導後仍未配合者, 將依民防法第21、25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九、有關宣導成果部分,請貴單位惠予協助將宣導成果以拍照或手機截圖等方式,於本月16日(星期三)前回傳本分局承辦人電子信箱:i14703@ntpd.gov.tw,俾驗收宣導成效。

十、另有關防空避難設施相關資訊,歡迎下載「警政服務APP」或「消防救災e點通」查詢,或參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資訊服務網及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防空疏散避難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