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宣導!

一、為確保藝文表演票券正常流通,文創法第10條之1針對藝文表演票券常見之黃牛行為(加價轉售、以不正方式取得票券等)加以規管。
二、請各位同學注意「勿發生」下列情事,否則將觸法受罰:購買黃牛票、加價轉販售票券、以不正方式(如外掛程式)購買藝文票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