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新北市114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領導人才培育計畫,請逕上教育局局電子公告區查閱下載。
說明:
一、本計畫申請對象包括本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現職教師、本市市立國民中學現職校長及本局或所屬機關現職文教行政職系公務人員,且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6條或第10-1條資格規定者。
二、甄選錄取名額暫定為普高組4名、技高組4名及教育行政組1名,實際錄取名額由當年度甄選小組訂定,各組錄取名額得以互相流用,甄選錄取最低標準由甄選小組訂之,如未達錄取標準得不足額錄取。
三、甄選方式分為以下三階段:
第一階段:113年12月10日辦理積分審查(佔30%),114年1月4日辦理筆試(佔30%,考試科目:學校經營管理及課程與教學領導)、114年1月18日辦理口試(佔40%,含1分鐘英文自我介紹),共計100%,依分數高低排序擇優錄取。
第二階段:培力課程與木章訓練課程,第一階段錄取者應參加當年度2月至4月本市領導培力課程與木章訓練課程,培力課程結束後接受課程考評,通過後始得參與第三階段實習與考評。
第三階段:實習與考評,其成績包含實習/辦學績效/工作績效考評(占50%)及面試成績(占50%)。實習/辦學績效/工作績效考評達80分以上者,始得參加面試。
本案報名時間自113年11月28日至113年12月3日截止(以郵戳為憑),考生須將報名附件資料送校內人事主任佐證,校內人事主任及校長核章(教育局輔導員須另請科室主管核章)後,將報名表及需繳驗資料影本一式2份,於113年12月3日(星期二)前分別掛號寄至「220380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437號新北市立板橋國中教務處收」,以及「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陳登俞科員收」(封面務必加註「114學年度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領導人才培育計畫甄選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四、檢附新北市114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領導人才培育計畫(含報名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