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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班際大隊接力(比賽辦法、賽程表)

新北市立正德國民中學113學年度班際大隊接力競賽實施計畫
一、 目的:鍛鍊學生強健體魄,培養團隊合作精神,以達五育均衡發展之教育目標。
二、 主辦單位:學務處
三、 比賽地點:本校田徑場
四、 參加對象:全校全年級各班
五、 比賽日期:七、八年級:114年3月28日、九年級:114年5月21日。
六、 抽籤與賽程:由學務處體育組統一抽籤後公告。
七、 競賽規則:
(一)、 每班選16名(男女生各8名)參加比賽,後補男女各兩名,女生為1~8棒,男生為9~16棒,每人跑100公尺,一律不得穿著釘鞋或赤腳。
(二)、 選手服裝,一律為學校運動服或班級統一之服裝,褲子穿著可選擇短褲。
(三)、 第一棒按抽籤道次比賽,由第二棒依原道比賽於通過搶道線(175m角錐處)後後內縮,第三棒依照裁判指示站定位,不得變更位置,(違反規定加總時間5秒),第三棒跑者接棒後即可搶道。
(四)、 交接棒時不得超出接力區(以接力棒之位置判定),超出接力區加全隊總時間10秒,欲超越他人時應由跑道外側(右側),違反規定之隊伍加總時間10秒。
(五)、 接力區接棒位置之順位依裁判指揮,按接棒順序進行(依交棒選手通過彎道時順序,接棒選手由內至外依序依裁判指令排列、跑者進入直道後不可任意改變接力區之接棒位置(違反規定加總時間5秒)。
(六)、 選手在彎道跑道時,若踩內線,則每次加總時間5秒。
(七)、 競賽全程須以手持接力棒,交接棒不可用丟擲方式傳接,不可戴手套或塗膜任何物質以獲得不當得利進行接棒(違反取消資格)。
(八)、 掉棒時,必須由掉棒者拾回,拾棒時應主動閃避,避免造成其他隊伍減速或擦撞,若造成碰撞或妨礙其他跑道選手應為掉棒隊伍之責,依情節輕重加秒或取消資格。
(九)、 選手完成交棒後,應留在各自跑道或接力區內,觀察後方狀況避免造成追撞,直至安全淨空後迅速離開賽道進入草地區,違反每次加罰20秒。
(十)、 競賽中除加油外不得以任何實質外力影響選手,各隊秉持運動家精神,尊重裁判判決,切勿以語言、文字等方式攻擊對手,因違反運動道德者將視情節輕重判罰,可能取消該隊成績外將依校規從嚴處分。
(十一)、 起跑犯規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取消該選手資格進行選手替換。
(十二)、 參賽選手需於比賽前30分鐘,至檢錄處檢錄。
(十三)、 各年級前4名,由校長頒發錦旗,並由得獎班級導師提報參賽選手名單記嘉獎乙支以玆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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